1. 为保障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,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,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,根据国家《劳动法》及相关法规,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

2.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。


3. 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、迟到、早退、矿工、休假等的考核。



4.2 工作时间


1. 公司每月工作周期为自然月,即每月1日至月底,并以自然月为周期发放工资。


2. 每月5日发放工资,遇到节假日向后顺延。


3. 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:每周工作五天,即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时间,周六、周日休息。


4. 每日上班时间为:上午09:00 - 12:00,下午13:30 - 18:00。


4.3 考勤的一般规定


1. 每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规定,不得迟到早退,不得随意离岗,更不得旷工。


2. 公司以员工上下班的指纹打卡记录作为考勤依据,如忘记打卡,应于当日到公司前台处登记,此类情况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三次。


3. 员工在09:15以后到岗,视为迟到;员工在18:00之前离岗,视为早退。每迟到早退一次,罚款20元(经部门领导批准,前一天晚加班到20:00点以后者除外)。


4. 员工请假应事先取得主管领导的批准,并填写请假单,请假单交给人事行政部备案。请假超过3天以上者,还需取得部门总监或总经理的批准。


5. 请病假的员工必须由医院开具的病假条,并在病假结束后到人事行政部销假;无法提供病假条的按事假处理。


6. 不能事前请假的员工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20分钟内,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门,休假后补办请假程序。


7. 因公外出的员工必须向本部门负责人请示,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,否则视为旷工。


8. 行政前台负责与当月25日前统计员工的考勤记录,人事专员予以监督、检查。


4.4 假期或旷工期间的工资发放


1. 员工病假期间,工资按照不低于工资总额的60%发放。


2. 员工事假期间,扣除当日全部工资。


3. 员工旷工一天,扣除当日全部工资;旷工超过3天以上的,扣除全月工资,并予以辞退。


4. 在国家法律规定的带薪假期间,公司为员工发放全额工资,带薪假期的具体规定如下:


a) 【法定假日】公司按照法律规定,在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国际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等法定假日为员工安排带薪休假。


b) 【带薪年假】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,可享受5天的带薪年休假。累计工作满五年以上,每增加一年可增加1天的带薪年休假,但最多不超过10天。


c) 【婚假】达到法定结婚年龄(女20周岁,男22周岁)且依法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的转正员工,可享受3天的婚假;符合晚婚(女23周岁,男25周岁)条件的,可享受10天的婚假。


d) 【丧假】员工的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和兄弟姐妹)死亡时,可给予丧假5天;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岳父母、公婆死亡,可给予丧假3天。


e) 【产假】公司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


f) 【流产假】公司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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